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9-03-26 05:17


1.气象台

负责全市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发布;承担决策气象服务;负责电话、广播、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的业务和服务工作;负责气候分析和气象灾害资料的收集上报;负责气象信息网的建设及维护;承担气象预测预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工作;负责对县级的业务指导。

2.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行业或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气象影视科技服务;负责市局本级电子屏等建设、监控、维护及服务;承担行业或专业专项气象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工作;负责对县级的业务指导。

3.气象探测中心,加挂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牌子

主要承担市局本级综合气象观测任务;承担市局本级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建设运行、观测环境保护及评价、数据质量控制、观测产品研发与生成;负责全市综合探测系统的监控、分级保障和计量检定等工作;负责天气雷达的运行监控、维护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基础信息与网络支撑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市局本级计算机、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运行工作;承担市局本级应急装备、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科普馆设备等的维护保障;负责对县级的业务指导。

4.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承担国家、省、市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承担气象灾害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推广工作;承担气象行政许可等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受委托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检查、社会检测机构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对县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把关;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核算中心

主要负责市局会计核算、财务及税收筹划、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市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基建及其它报表的编制和汇总上报工作;承担相关单位审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县级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