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0年7月24日文号:常气发〔2020〕46号
效用状态:有效

常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常办〔2020〕4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州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常州市气象局
                                   2020年7月24日

常州市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防雷与升放气球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常办〔2020〕4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快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到2022年底前,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隐患明显减少,无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性事故发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以抓好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安全生产理论学习宣传
    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理论学习纳入干部日常教育和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市局和各辖市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深入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一线宣讲,参加“春风行动”、“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防雷重点企业、防雷检测机构和施放气球资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负责人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气象部门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不定期通过网站、两微一端、气象预警信息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内容,推进防雷安全和升放气球安全宣传“双普”进企业活动。
    (二)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4号)和《关于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分工方案》为契机,继续推动属地政府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和综合执法内容。
    加强对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明确承担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细化监管要求、强化目标考核。
    压紧压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签订安全承诺书。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不断完善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和信息,及时更新监管对象数据库,建立监管QQ群。
    (三)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一是把好行政许可“源头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规范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为;与城市管理局、机场等部门联动审批升放气球活动许可行为,从源头上减少防雷与升放气球的安全隐患。
    二是打好隐患排查“攻坚战”。依托气象安全监管平台,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等手段,持续、深入开展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本行政区域内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台账,对辖区内危化品等易燃易爆企业实施行政检查全覆盖,对其他防雷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活动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规范执法,一查到底。
    三是用好制度标准“一把尺”。在统一使用江苏省防雷检测报告模板、防雷检查统一格式的基础上,制定常州市气象部门防雷安全检查工作实务指导手册,打造标准化、规范化、重实效的防雷行政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标准尺”,行政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文书要统一格式并立卷归档,进一步夯实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针对升放气球资质证单位使用统一监督检查表单,进行现场检查,坚决落实全市禁放氢气球的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和升放气球单位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和升放气球单位数据库。加强对辖区内防雷检测中介机构的监管,实行中介机构签名报到制,并对其技术服务实施抽查、过程监督。强化对中介机构防雷安全检测服务质量的监督,建立辖区内防雷安全检测中介机构数据库,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信用管理等方式,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管理。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等政策,支持一批守诚信、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中介机构。对于技术力量不达标,服务质量差,编造虚假检测数据等不诚信的中介机构,坚决清理退出市场。市县统一管理具有升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建立资质证单位QQ群,严格执行年报制度,做好延续换证、发证等工作。
    二是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行为。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打击资质挂靠行为的统一部署,对防雷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相应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专项整顿,推动建立资质挂靠行为预防、查处和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狠抓防雷检测质量。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在防雷安全隐患排查中承担重要的技术支撑职能。要将防雷检测质量作为对防雷检测机构管理的重要内容,对防雷检测中介机构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省局统一检测报告模板是否全面应用、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及时报送、防雷装置平面示意图与现场是否对应、检测点位能否溯源、检测人员是否具有劳动合同和检测能力、检测人员与检测报告签字人是否一致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照省局相关管理办法纳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单位”进行管理和联合惩戒。通过狠抓防雷检测市场管理,进一步压实防雷检测机构的安全责任。
    (五)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和能力建设
    一是配齐安全监管队伍。根据本地区防雷和升放气球监管工作任务,按要求配足一定数量的监管人员,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持续开展“督导互学”、专业技能培训、现场模拟执法,不断提升监管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标准的程序和内容实施安全监管和检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是形成防雷监管合力。积极推动将气象执法纳入属地综合执法体系,主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
    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五是实施信用监管。深入推进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综合运用,充分发挥防雷检测机构在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作用。探索实施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和升放气球单位信用管理,将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多方位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气象局《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防雷重点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企业“黑名单”“经营异常单位”制度。
    (六)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建立健全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不断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准确率,努力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将防雷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纳入雷电预警服务对象,建立监管QQ群。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各辖市区气象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按照《江苏省防雷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和各辖市区气象局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相关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聚焦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年)。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和各市(区)气象局对照前期排查的隐患问题,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重大防雷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辖市区气象局要在推进防雷与施放气球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防范化解重大防雷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各辖市区气象局要对照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于2020年11月10日和2021年11月10日前分别形成专项整治行动年度报告,2022年11月10日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报市气象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各辖市区气象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的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投入。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辖市区气象局要加强与当地应急、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文旅、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防雷监管工作机制和升放气球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辖市区气象局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要继续加强监管进度和存在问题的通报,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确保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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