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5日文号:常气发〔2023〕21号
效用状态:有效

常州市气象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气象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气象发展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根据《江苏省气象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苏气函〔2023〕28号)的工作部署,制定《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实施,请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时序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气象局

2023年4月5日

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全市气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气象发展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依据《江苏省气象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苏气函〔2023〕28号)和《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常政办发〔2021〕10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常州市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21〕16号)部署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建设,全面评估全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持续推动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为实现常州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评估对象和重点

评估对象为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评估时段为:2021年—2023年上半年的完成实绩,预测2023年底—2025年末的完成情况,评估重点为: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全面评估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气象高质量发展指标等实现情况,重点评估约束性指标的实现情况。

(二)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落实气象科技创新、精密监测、精准预报、精细服务、信息支撑、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服务供给、生态文明建设支撑、高水平人才队伍、治理效能等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评估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重大战略落地的支撑作用,以及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与推动改革、形成体制机制的有机融合情况。

(四)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情况,提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规划相关内容调整和修订建议。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常州市“十四五”气象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组及其办公室

1.中期评估工作组

组 长:姜玥宏

副组长:孙静、吴焕勤

成 员:贺金芳、马天骄、顾岳鹏、何靖宇、路瑛、蒋骏、刘文伟、王国强、董喜春、王力 

职 责:全面领导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评估工作方向,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中期评估报告。

2.工作组办公室

主 任:孙静(兼)

副主任:夏晓征、焦振峰

成 员:陈雨、董晓华、雷正翠、霍炎、徐杰、刘思源、朱小莉、郭洁

职 责:组织、督促、协调各级各类各领域评估工作,对各单位上报的评估报告进行初审,汇总并统稿形成供工作组审议的评估报告。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计财处)。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计财处)。负责规划中期评估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2.观测与预报处。负责《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落实与规划的衔接,协调提供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估基础数据。

3.各职能处室。负责分管领域内规划任务的中期评估报告内容的组织编写工作、对口单位的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核工作,以及相关任务总结、数据审核与上报工作。相关规划数据和材料的对外报送由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并同时抄送工作组办公室。

4.各直属单位。承担本单位本领域内规划任务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要求提供规划评估有关数据和材料。

5.各辖市、区气象局按要求提供规划评估有关数据和材料,对县级规划制定、项目建设、投资下达、建设成效等进行总结。

四、评估资料与方式方法

(一)评估资料收集。评估资料应具备相关性、有效性、可靠性、准确性等基本特征,充分结合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估报告、年度工作报告、重大问题研究报告、全省气象工作会议、气象年鉴等正式印发文件,确保数据的权威性、一致性。年度数据截止时间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和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6月30日。

(二)评估方式方法。充分应用资料分析、实地调研、专题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采取多角度、多维度的评估方式,坚持全面评估和重点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横向对比与纵向对比相结合、成本分析与效益分析相结合。

五、评估流程与进度

(一)评估准备阶段

1.4月5日前,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报省局计财处备案。

(二)评估实施阶段

2.4月10日前,按照省局统一下发的资料清单要求,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

3.5月15日前,对评估数据、评估方法、分析结果进行讨论验证、确定,初步形成分析结果;同时,按要求及时补充上报规划评估所需的数据。

(三)报告起草阶段

4.6月2日前,工作组办公室将初审汇总形成的《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报送工作组审议。

5.6月10日前,工作组办公室将审议后修改通过的《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报送江苏省气象局。

(四)报告定稿阶段

6.6月底前,工作组办公室将《常州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审议稿)报工作组审议修改,并报局党组审定后报送江苏省气象局和市发改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一部署,各单位要集中精力,调动资源,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

(二)强化调查研究。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了解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环境形势变化情况,准确把握规划实施影响群体、要素和风险点,确保评估客观真实。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与江苏省气象局和市发改委沟通汇报相关工作,提升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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