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6日文号:常气发〔2020〕54号
效用状态:有效

常州市气象局关于调整气象行政执法支队成员和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结合市局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常州市气象局气象行政执法支队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支队长:何靖宇
    成  员:市局气象灾害防御中心持行政执法证的专职执法人员;辖市区气象局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专兼职人员;市局各部门各单位持行政执法证的兼职执法人员。
    执法辅助人员:根据具体执法情况,临时确定的市县级气象部门气象专业技术人员。
    气象行政执法支队挂靠在服务与社会管理处。
    二、工作职责
    1.支队长主要职责:主持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做好支队思想政治工作,带领支队人员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优质服务。
    每年年初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根据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合理分配支队人员具体工作任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年终对支队执法人员工作提出考评建议,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支队执法人员主要职责:在支队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主要包括:企业防雷安全、防雷检测中介机构、气球安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信息发布等执法检查活动。
    严格执行《常州市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常州市气象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常州市气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文件要求和规定,做好执法公示,记录执法全过程,收集整理执法档案,形成规范案卷。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好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完成支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执法辅助人员主要职责:配合支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有关技术支撑工作,完成支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常州市气象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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