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常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1日 | 文号:常气防办电传〔2022〕5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关于终止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本轮强冷空气带来的大风降温过程已经结束,气温缓慢回升。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已于12月1日13时30分终止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常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12月1日14时50分起,终止我市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做好此次寒潮影响过程的应急响应总结工作。
常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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