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31 10:35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相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常州市政府网站及常州市气象局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西路120号;邮编:213022;联系电话:0519-89806558;传真:0519-89806558)。

一、概述

2017年,为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继续围绕增强气象工作透明度,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长任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和发布。同时在局各类重要会议上,强调加强气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应公开的业务信息。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常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推进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着简便可行、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总体原则,常州市气象局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不同的形式,通过常州市政府网站、常州市气象局网站、气象官方微博及微信、电视、广播、报纸等方式,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1条。其中,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编有索引号的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其他动态类信息37条;常州市气象局网站公开动态类信息168条;气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832条;气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48条;常州日报、晚报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82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文件纸质文件移交率100%。

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的通知》精神,做好易燃易爆危化等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原有审批服务指南、审查细则及审批流程进行梳理、调整,重新印制服务指南,在市行政审批“三合一”平台上对防雷许可受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办件受理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围绕市民普遍关心的天气情况,全年共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举办1次在线访谈,进行2次政策解读,接待媒体采访189次,发布气象预警信号58条。通过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气象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17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网上申请件3件,现场申请1件,均按规定时间予以回复。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按时办理政协提案1件,为协办件,办结率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均为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辖市、区气象局及直属单位的指导不够有力。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为此,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辖市、区气象局及直属单位的指导,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持续业务培训工作,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使公众充分了解、支持气象工作。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手段,建立多样化的公开形式。积极尝试搭建信息公开的新平台,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文字,进一步增强网站信息公开亲和力、吸引力。加大新型媒体信息公开的力度。

常州市气象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