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局网站 > 常州市 > 新闻资讯 > 气象要闻

常州:气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9-11-14 07:2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市委以及上级气象部门的决策部署,11月13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市气象局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全面合作框架协议》。
       签字仪式上,双方回顾了近几年在地质灾害、林业生产、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地理信息系统和气象监测预警等方面数据信息共享,联合制作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发布自然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以及共同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全面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一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和信息通报机制。双方建立定期自然灾害、气象数据等信息的共享机制,及时互相通报自然灾害发生、发展信息和突发性强降水等恶劣天气监测、预报及决策服务信息。二是提升自然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双方共同推进全市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发展,联合开展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新建自然灾害易发区的气象自动观测设备、开展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关键性技术研究。三是联合制作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双方联合制作自然灾害定期和不定期短时临近气象预报预警产品,建立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实时会商机制。四是联合发布自然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入常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该平台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安全预警提醒信息。五是建立气象融入规划编制机制。市气象局积极融入地方政府城市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涉及常州国家基本气象站、常州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周边土地开发使用时,征求市气象局的意见,共同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双方还建立了工作联络和沟通机制,约定了合作管理单位,负责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并明确双方联络人员,定期互访,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重大合作事项,共同推进落实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