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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气象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加强防雷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0-03-14 14:50    

       当前,全年即将进入雷电多发期,极易发生雷电灾害。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更要抓好防雷安全监管,坚决避免事故和疫情叠加。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气象局与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雷安全自查自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防雷重点单位高度重视雷电灾害防御,积极开展防雷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切实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全市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重点单位和危化企业,必须强化防雷安全生产主体意识,主动承担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一是结合实际对本企业防雷安全分析研判和科学评价,建立完善雷电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防雷安全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必须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二是经常维护防雷装置。落实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常态机制,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情况及时上报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三是落实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工作。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企业,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防雷检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应选择具备甲级资质证的中介机构进行防雷检测。严禁接受防雷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防雷检测报告。四是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技术服务合同时,应当明确委托检测的范围和内容,做到应检尽检,防止应检漏检,并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踪监督防雷检测过程。
       下一步,根据《防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州市气象局将切实履行气象社会管理、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意识,以“一库一网一平台”为抓手,在之前防雷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市及辖市、区两级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细化落实气象行政执法任务分工。在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自查自改全覆盖的基础上,同步对其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