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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0-04-13 10:10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4月2日上午,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正式启动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执行情况的情况汇报。自2006年《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常州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不断规范,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效益不断提升,为服务“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发挥了重要气象保障作用。
       会议指出,要坚持不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气象行业财政保障力度、提高气象预警水平;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上下联动,加强部门协同,抓好作风纪律,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为增强常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4月10日,常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溧阳市、金坛区,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在溧阳,常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位于南渡镇庆丰村的农业小气候站、位于溧城镇马垫村的溧阳国家基本站新址、溧阳国家基本气象站以及气象防灾减灾科技馆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了溧阳市副市长王耀庆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和有关部门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溧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国浩指出,气象工作的重点在于服务生产生活、预报预警灾害、普及气象知识,《条例》不仅仅是要求气象部门的,而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支持、协助和执行的,作为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加强对气象工作的支持。
       在金坛,常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参观了风云三号、风云四号卫星地面接收站,气象观测场、气象台等,现场听取了金坛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对贯彻实施《条例》以及在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肯定。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新辉、副区长朱霞参加会议。
       盛建良要求在现有良好的基础上,加大《气象法》等法律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认真贯彻实施,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要继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更加重视气象服务水平的提升,使气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同时,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改进不足。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条例》在常州市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