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省气象局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理论考核的通知

各资质申报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41号令修订)及相关文件要求,请各资质申报单位按期参加理论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时间:2023年10月19日14:00—16:00。

2.考核地点:江苏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中心大报告厅(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雨顺路8号

3.本次需参与理论考核单位:

连云港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科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永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南通建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亚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屿间(苏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城安消防网络有限公司

江苏宁泰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中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绿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镇江市丹徒区宜瑞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南通诚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港港昌科技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路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协鑫新能源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丹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南京方园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昆山正信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吉星防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昆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睢宁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高邮中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有限公司

江苏建盛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盐城禹衡建铸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方建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

盐城国建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扬州市建伟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大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

4.考核人员:

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需派1名高级职称人员参与技术负责人考核、3名中级职称人员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申报甲级资质的单位需派1名高级职称人员参与技术负责人考核、1名高级职称人员和6名中级职称人员参与普通技术人员考核。

资质延续的单位仅需委派技术负责人参与考核。

已具备资质需更换技术负责人或已更换技术负责人未能通过理论考核的单位也需报名参与技术负责人考核。

两年内曾通过考核且仍在原单位就职的技术人员,该单位再次申报时,可免于考核。

前述技术人员职称均应在38号令规定的职称专业方向里。

5.联系方式

江苏省气象局法规处:025-83287046,025-83287048。

6.请前述单位10月16日下班前,将参考报名表发送至3772536@qq.com,并督促参考技术人员携带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参加考试。

                              理论考核报名表

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专业/级别)

考核类型(技术负责人/普通技术人员)
















注:只能委派1名高工参与技术负责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