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9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淮安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业农村气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淮安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
《农业农村气象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
根据《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气发〔2018〕40号)、《2018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评办法》(淮办发〔2018〕55号)要求,为提高全市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为农服务和气象现代化水平,建设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体系,现将2018年度农业农村气象工作考评细则发给你们。另请各县区局与相关部门联系,收集整理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信息,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信息表》报送至市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范秀莲OA邮箱,市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中期考评,对照考评细则对各县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届时将随机抽取各县区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进行抽查,年度考评将于11月下旬进行。
淮安市气象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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