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1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市局人事处关于做好县级气象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市局人事处关于做好县级气象机构
主要负责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淮安气象站:
现就县级气象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各县区气象局、淮安气象站主要负责人(科级)。
二、2018年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附件2),规范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9年印制)》(纸质寄送),确保报告材料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报告材料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寄或送至市局人事处。
三、规范即时报告工作。凡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关于“家事”变化情况即时报告要求的,须在事后30日内按规定即时报告。
四、无特殊情况,今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应于当年2月底前报市局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2.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
淮安市气象局人事处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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