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部门:
《淮安市气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局专题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气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docx
淮安市气象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