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气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10:30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气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范德新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陈京生同志,副局长蒋翠花同志、王山旗同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执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更新了《淮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101%服务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并在淮安市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并以处室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为拓宽政府公开的渠道,我局充分决策服务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宣传,在达到了很好的效果。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规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气象动态和气象宣传等。公众可通过网络或联系方式进行了解。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100多人次。咨询过程中,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对咨询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准确、详细的解答,受到咨询者好评。由淮安市12345市长热线转交事项5项,对于转办事项,我局均在3个工作日内妥善处理完毕。没有发生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四、加强学习宣传,突出载体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操作能力,我局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再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有关规定。同时,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利用局门户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工作监督和保密审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三级审批制度。按照规定,各处室、单位承办人员要及时填写《淮安市气象局网上信息上网审批表》,由办公室初审,再报局保密领导小组作保密审核,并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予以公开。二是严格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方便公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充分利用市气象局网站及时公开信息。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市气象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

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不足。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单位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学习培训,加大思想教育和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充分利用好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定期公开气象政府信息,拓宽市民获取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