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2:27

本报告由淮安市气象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报告所列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淮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77号,邮编:223001,电话:0517-83666361,电子邮箱:hasqx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聚焦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淮安市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has/)公开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83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8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6314条,通过微信更新发布信息1996篇,微信推送重要天气信息40条。开展了线下“新闻发布会”1、线上“新闻发布会”1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淮安市气象部门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置机制。按照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以部门为单位,分解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类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初审,报局保密领导小组作保密审核,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结合各单位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依法、有序,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淮安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气象工作动态、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

(五)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淮安市气象强化组织保障。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积极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也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部署有关要求,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公开内容提质增效。紧扣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拓展气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对涉及专业性较强、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等做好相关解读工作。

二是平台优化精简集约。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建立同步推送、各有侧重的公开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知晓率。

三是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气象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