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发布时间:2018-12-19 10:51

设置5个直属事业单位:连云港市气象台(连云港市海洋气象台、连云港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连云港市气象服务中心、连云港市气象探测中心(连云港市气象装备中心)、连云港市防雷减灾中心、连云港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规格都为正科级。职责为:

1.连云港市气象台(连云港市海洋气象台、连云港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负责全市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发布和对县级气象台站的预报指导;承担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候分析和气象灾害资料的收集上报;承担与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负责为农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沿海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海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服务和面向用海单位的气象服务;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效果评价等工作。

2.连云港市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行业或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全市气象影视节目、气象科普产品的制作和传播;负责手机、广播、电子屏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

3.连云港市气象探测中心(连云港市气象装备中心)

承担综合观测任务,负责全市综合探测系统的建设、监控、维修保障和计量检定等工作;负责气象基础信息与网络支撑平台建设工作,承担计算机、通信网络及气象信息网站建设和维护运行等工作。

4.连云港市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雷电等灾害评估及灾害事故调查鉴定等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筑和设施等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负责雷电灾害防御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推广工作;负责对县级业务的指导和技术把关等工作。

5.连云港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市局会计核算、财务及税收筹划、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市各类财务 报表、统计、基建及其它报表的编制和汇总上报工作;承担相关单位审计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