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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2月7日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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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市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生态文明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连云港市气象局结合市情,组织编制了《连云港市“十四五”气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我市气象事业“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及到二〇三五年远景展望,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是推进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推动新时代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为气象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连云港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天气气候复杂多变,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和灾害性天气呈现多发重发态势,这对气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四五”期间,“一带一路”强支点示范城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现代海洋城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等诸多国家级发展战略规划在连云港交汇叠加,国际枢纽海港、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中华药港”等一批连云港“名片”加速成长,气象发展迎来新挑战与新机遇,迫切需要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加有力的气象服务保障。连云港建成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加快实现后发先至,在更高起点上建设人民所期待现代化新港城的生动实践。因此,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均有专门章节明确气象规划编制要求,同时《规划》被市政府确定为专项规划之一。《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了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灾害风险防治等工作要求,“一带一路气象服务保障工程”、“气象保障工程”两项工程纳入综合防灾减灾和“一带一路”强支点重大工程专栏。

三、

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五部分内容,共计二十章五十二条。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规划》从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科技创新、气象社会治理四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气象发展取得的成就,科学分析研判了“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刻剖析了在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气象服务等方面尚存在的不足与薄弱环节。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战略定位,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战略任务,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政治引领,体现气象政治担当,以推动连云港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未来五年加快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提供强有力的气象支撑。

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需求牵引,服务为本;二是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三是坚持趋利避害,统筹兼顾;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合作。

3.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满足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建设和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市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科技贡献、人才支撑和政策保障水平等发展整体水平处于苏北领先、部分领域进入全省前列、特色工作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展望 2035 年,气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效益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全天候协同气象监测更加精密,无缝隙智能网格预报更加精准,专业化气象服务更加精细,全面建成“一带一路”气象保障服务示范区、智慧气象现代业务样板区、海洋气象科技创新引领区,全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践成为苏北乃至全省新时代气象现代化发展征程中的表率和示范。

(三)主要任务

一是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意识,发挥气象灾害防御办机构职能,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新格局,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和科普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二是构建智慧精准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推进陆海空天立体观测,构建多维度立体综合观测网络。建立完善智能网格预报平台和行业气象预报系统,加强海洋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优化完善气象服务供给,拓展深化“互联网+气象服务”行动,推动建立“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智慧气象服务业务,加强城市运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三是提升服务重大战略气象保障。聚焦“一带一路”强支点示范城市、长三角一体化、海洋城市、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规划,发挥气象行业特色优势,坚持工程项目驱动,提升气象服务国家战略在连实施支撑保障能力,在全国地市级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中起到一定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服务。优化完善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开展多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和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编发生态环境气象服务产品,实施可再生能源普查评估和生态减灾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五是构建开放协同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进研究型业务发展,深化局校院企多元合作,搭建气象科创平台,培养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高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效率,建设气象科技创新高地。

六是构建规范有序现代气象治理体系。推进科学管理,增强市域气象治理效能。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气象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气象政务服务能力。加强党建和气象文化建设。

(四)重点工程

一是实施“一带一路”气象保障服务国家示范城市建设工程。通过建设海洋及物流气象观测设施、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示范项目等,逐步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齐全的海洋业务服务体系,实现“近海公共气象服务广覆盖、外海气象监测预警补空白”,基本满足海洋经济发展、海洋气象灾害防御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为服务“一带一路”陆海联运、“一园两基地”和建设海洋生态与经济强市保驾护航。

二是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建设灾害立体观测系统、智慧预报预警系统、信息快速发布系统、台站智能化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等,持续优化改善台站环境和业务运行条件,建成全链条、多灾种、多主体、精细化、智能化气象综合防灾减灾服务体系,积极融入“市域治理”建设,提升城乡气象灾害精密化监测、精准化预警、精细化服务能力和全社会抵御防范能力,实现城乡气象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均衡发展,最大限度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是实施美丽港城生态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建立生态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大气成分、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等观测设备。建立生态气候监测预报与评估服务平台,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和霾的监测预报,开展大气扩散条件、气候承载力评估。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战略,建设农田气候观测站和土壤墒情监测站,建设气象为农服务系统、城乡旅游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等,开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论证和直通式服务。完善生态减灾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 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提升作业装备安全性能和现代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共建共享、坚持创新驱动、严格督促落实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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