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南通市气象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十五个大类,包括机关简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或南通市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ts/)“信息公开”栏目向公众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南通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申请渠道和方式

申请人填写《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或南通市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ts/)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1),也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邮编:226018。

3.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标题(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ntsqxj@126.com电子邮箱。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13-55080700,联系电话:0513-55080622。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具体职责可至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或相应网站查询。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通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通市园林路323号;

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323号;

邮 编:226018;

联系电话:0513-55080628;

传 真:0513-55080700;

电子邮箱:ntsqxj@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南通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