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规范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的通知

各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通地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活动,强化对在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苏气规﹝2019﹞2)的有关规定, 通知如下:

一、在南通地区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按规定取得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检测业务。

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当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气象局报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并接受监管。检测工作完成的日期以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准。

三、各单位报送的检测报告是气象主管机构开展行政检查的依据之一,气象主管机构在检查中如发现有不按时报送、拒不报送检测报告的情况,将按照《江苏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南通市及县(市、区报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联系方式

南通市气象局服务与社会管理处 

2021223 日      


附件

南通市及县(市、区)报送检测报告和整改意见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及QQ

南通市气象局

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323号

0513-55080669

QQ:532714660

通州区气象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翠园路北首

0513-86120799

QQ:1975423323

海门区气象局

南通市海门区东布洲中路999号

0513-66629808

QQ:834443104

启东市气象局

启东市汇龙镇江海南路99号

0513-83317175

QQ:906949065

如皋市气象局

如皋市高新区张八里社区10组

0513-87289272

QQ:863703214

如东县气象局

如东县长江路23号

0513-80861969

QQ:735513053

海安市气象局

海安市黄海大道中369号

0513-88699153

QQ:49656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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