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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6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如东县气象局区域自动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如东县气象局区域自动站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不超过18万元。

三、项目需求:根据如东县气象局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6月底前需建设外向型农业经济开发区、河口镇、洋口镇三个区域自动气象站,要求满足4要素监测要求,并纳入江苏省气象监测网络,同时对已有的河口、新店镇两个区域自动站进行维修,使其能够正常使用。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受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4月20日14时

3.谈判地点:如东县气象局3楼会议室

4.谈判联系人:周金磊 电话:15312619920

六、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供货)进度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合同签订后20天内上线。

4.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对方单位与中国气象局的协议供货价格,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八、发出成交通知书

如东县气象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在接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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