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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8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海安市气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单位: 海安市气象局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1名,派遣到 海安市气象局 从事 气象服务 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气象服务业务岗位:1名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3133元/月,参照《海人社(2021)28号关于调整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以后随我市相关文件作相应调整。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

4.专业要求: 气象相关专业;大气科学和应用气象专业优先;

5.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1年 6 月 10-16 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海安镇中坝南路38号(泰华邮储二楼);

4.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dsjwz/nts/)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88810366   88699121

举报电话:88699169

六、本公告由海安志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21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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