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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加快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气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2007〕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03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气象局和省农林厅《关于联合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体系工作的意见》(苏气发〔2006〕155号)和《关于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通知》(苏气发〔2008〕8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新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重要措施,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气象服务的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农村气象服务高度重视,省委常委、黄莉新副省长多次明确要求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做出贡献。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拓宽了气象为农服务的范围,体现了气象为农服务的新要求。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村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农业气象服务有其特殊性,与农村的具体情况、农业生产季节、农作物长势等密切相关。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可以实现气象服务与农村实际需求的信息及时沟通,可以促进气象更好地开展针对性服务,提供更加有效的灾害预警信息,促进农业生产安全。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的普及面。通过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可以及时通过气象服务平台将服务信息发送至气象信息员,通过气象信息员传至广大农民。

农村气象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及时向农民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农业抗灾减灾技术等,向气象部门搜集上报灾害性天气所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信息。同时普及气象知识,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提高广大农民的抗灾自救能力。

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县(市)气象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队伍建设,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农业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市)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作用,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更好地服务农业,确保农村气象信息员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明确职责。各县(市)气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并负责定期开展信息员气象知识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年对气象信息员的知识培训不少于三次,通过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三是落实经费。各县(市)气象局要将农村气象信息员培训、通讯、奖励等相关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加强考核。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日常管理由各县(市)气象局具体负责,每年要组织评先、评优工作,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农村气象信息员落实、维持和管理工作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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