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1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

 

各县(市)局、吕泗基准站、市局测报站:

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提高气候变化监控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以及气象服务水平的基础,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保证,而这一切又有赖于良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已明确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进行保护的要求。今年以来中国气象局、江苏省局加大了气象观测环境的保护和考核力度,市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前期已和各市(县)局签订了观测环境保护的责任状。最近省局就响水县气象局观测环境破坏进行了通报(苏气发[2008]152号),现转发。

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高度重视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气象探测环境变化月报告办法》,一旦发现观测环境发生变化,及时上报市局和省局。要坚决杜绝破坏观测环境的事件,对玩忽职守造成观测环境破坏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请各单位尽快完成观测环境证书在本站的公示工作,并将完成情况于15日前报市局业务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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