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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11月02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控电节能工作的通知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局夏季控电节能工作,现结合实际,就夏季办公控电节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白天办公,应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室内灯具,照明灯尽量不开或少开,务必做到“人走灯灭”,坚决不开无人灯、长明灯;夜间走廊、洗手间及室外等公共场所照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可能少开,以减少浪费。

2.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杜绝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的现象;房间无人时,应及时关闭空调。

3.每日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电源(特别场所除外),做到“人走电断”;电水壶使用完毕后应随时断电,以避免浪费和火灾事故发生。

4.在确保安全和正常办公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倡导办公场所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停开空调1小时,在早、晚高峰时段(9:45~10:45,20:30~21:30)减少空调和照明用电。

5.有关单位应定期巡查,做好公共场所的控电节能工作;同时对办公区域部分电器开关进行节能改造,淘汰和更换低效照明产品。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市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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