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发布日期:2021-06-29 16:30    

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申报材料:

1. 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申请表;

2. 申请单位(个人)所在地处级气象部门初审意见;

3. 申请奖励的先进单位(个人)事迹材料。

二、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第三款;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

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申请表.doc

流程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