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一、申报材料:
1. 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申请表;
2. 申请单位(个人)所在地处级气象部门初审意见;
3. 申请奖励的先进单位(个人)事迹材料。
二、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七条第三款;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
三、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四、承诺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59000995
七、投诉电话:5508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