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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1月30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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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气象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气象工作实际,做好日常检查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法治宣传,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管理

(一)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印发《2022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宿迁市气象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及抽查计划》,规划年度防雷安全监管重点任务。落实宿迁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年初各单位反馈名单和实际检查情况,动态调整完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名录库。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全市317家重点监管对象开展并完成全覆盖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先后出具整改通知书136份,并全部整改完成。

创新推行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方式,实现双随机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先后联合宿迁市商务局、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城区应急管理局、宿城区应急管理局、宿豫区商务局、宿豫区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对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累计建立部门内检查任务14个,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30个,均已完成检查。

(二)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和升放气球企业管理

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管,依据《宿迁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年度信用评级结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差异化双随机抽查。依托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全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非现场监管,要求检测单位通过平台上传数据,监督检查人员不定期对人员资质、设备校验、开展业务、检测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

加强升放气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注销两家资质到期单位升放气球资质证,禁止升放氢气球,推广升放氦气球和空气球,加强升放气球活动登记和日常巡查,开展重要活动、重大节日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升放气球安全基础。2022年,累计登记升放气球活动3次,升放气球54个,所有升放气球活动均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升放气球活动,按计划推进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提请市政府出台《宿迁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

动态维护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办事指南规范、优化、简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加强政务服务电子证照和“超级管理员”应用,梳理应用场景、修改完善办理流程,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加强窗口人员培训督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定期与省内其他各市办理指南进行比对,对标省内最优水平,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各办理要素。总办理时限由191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总办理环节由55个压缩至19个,即办事项优化为11个,即办率92%,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落实《市级暂停行使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暂停升放气球活动行政审批,让群众和企业从“少跑腿”到“不跑腿”。同时根据政务中心工作要求,开展中介事项认领、知识库创建等相关工作。

2022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个,其中雷电防护装置审计审核6个,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3个,所有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完成双公示。2022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1起。

三、加强法治宣贯,推动依法行政

印发《宿迁市气象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普法答题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制定防雷安全监管岗位练兵活动方案,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防雷安全现场检查导则》,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网站、短信、微博、微信、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设置“网络普法”栏目,每周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报送的书法作品被江苏普法平台采用。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等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预报服务、执法检查、志愿服务、科普宣传等,认真开展普法“五进”活动。加强法治作品创作,拍摄普法宣传视频《升放气球,不是想放就放》,并报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