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宿迁市气象局 | |
发布日期: 2023年7月31日 | 文号:宿气发〔2023〕27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庄浩、王舒欣2名同志岗位聘任的通知
沭阳县气象局,泗阳县气象局:
庄浩、王舒欣2名同志见习期已满,根据《江苏省气象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苏气发〔2020〕82号)和《宿迁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宿气发〔2020〕4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事部门审查和市局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局党组研究后确认:
庄浩、王舒欣2名同志具备气象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2023年7月起计算;聘任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期为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
宿迁市气象局
203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