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重点工作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8日 文号:宿气发〔2021〕43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宿迁市气象局关于成立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根据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业务运行规定》和省局有关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气象观测质量体系建设,高质量提升观测业务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宿迁市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葛余同

副组长:傅云燕  徐春阳  王金强

成  员: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审议全市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制度和方案等,协调解决体系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业务工作任务的实施等。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观测与预报处,负责全市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具体组织指导;按要求开展内审和不符合项改进跟踪等;协助开展省级管评和外审;配合完成省级体系运行的考核评估工作等。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由于职务和岗位变动,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成员随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宿迁市气象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