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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1日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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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简明问答

    近日,《宿迁市气象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正式印发,对气象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市、县(区)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示气象行政执法信息。

1.哪些信息需要公示?

     2.公示的载体有哪些?

3.哪些情形不予公开?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在气象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所属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的活动。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需遵循哪些原则?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都有哪些记录方式?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什么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时,对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

2.哪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进行法制审核?


3.法制审核需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

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有公职律师的审核机构应当委托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案情复杂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机构应当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进行讨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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