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宿迁市气象局交流干部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宿迁市气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宿迁市气象局交流干部管理若干规定.doc
宿迁市气象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