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宿迁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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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状态:有效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夏天等人大代表:

您等诸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推动建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我局通过向市政府汇报沟通,积极促进地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政策落地。2013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宿迁市气象管理办法》,明令禁止了五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对保护我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提供了政策支持。2014年9月,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宿迁市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对四个国家级台站周边的土地利用、建筑高度等提出了规划控制要求,从规划审批的源头上把好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关。2017年底,《宿迁市新一代天气雷达站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该规划正等待上市规划委员会进行审查。同时,我局主动与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接,定期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标准、范围等备案工作,形成保护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气象探测环境实时监测和巡查报告等制度。在全市各台站观测场四周布设全球眼,进行实景监控。出台《宿迁市气象探测环境巡查及报告管理办法》,将气象探测环境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作为台站日常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纠正破坏气象探测环境事件。强化领导责任制,每年年初市局与各县局分别签订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责任书,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在城市如火如荼建设的大环境中,我市各台站探测环境较2013年评估时无恶化甚至有所改善。2016年沭阳站通过协调砍伐周边树木,气象探测环境评分稍有提高。

三是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我局通过天气预报影视节目、96121、门户网站、公告栏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传播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公告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要求和具体范围,增强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健全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将我市气象站、台、雷达等设施的空间保护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推进相关规划衔接落实,力争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宿迁市气象局

2018 年9月2日

 

联 系 人 姓 名:崔晓玉

联 系 人 电 话:88018115

抄        送:市人大人代联委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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