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宿迁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文号:宿气发〔2018〕47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宿迁市气象局关于调整气象行政执法队伍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气象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气象行政执法体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气象行政执法队伍作如下调整:

一、执法支队由分管行政执法局领导任支队长,王永平同志任副支队长,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市气象行政执法总体协调、组织实施工作,吴迪同志作为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执法案件建档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市局各有关处室、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执法工作。

二、宿迁市气象行政执法支队由全市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抽调部分人员成立防雷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和气球施放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

三、防雷安全管理执法队由涂永高同志担任队长,成员有李军、刘洋及有关执法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负责全市防雷减灾等方面的行政稽查和执法工作;必要时协助其他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任务。

(一)对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是否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进行检查;

(二)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防雷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三)对上述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检查。

四、气球施放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由王文清同志担任队长,成员有叶剑、高振翔、沈伟。

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负责对本市范围内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气球施放等行为进行执法和日常巡查工作;必要时协助其他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任务。

(一)对承接施放气球单位是否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进行执法检查;

(二)对施放气球活动是否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承接气球施放单位(广告公司)办公场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

五、宿迁市气象行政执法支队同时承担对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气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的职责。

六、工作要求及方法

(一)提高认识,注重细节。各大队要充分认识推进气象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定期整理,注重反馈。各大队要注重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效果的收集和挖掘,注重对执法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总结和反馈。

(三)加强普法,注重成效。各大队要高度重视气象普法和宣传工作,特别是要结合“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法治宣传日”等开展一系列扩大气象依法行政普及和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依法行政文化建设内涵,提高依法行政宣传覆盖率、群众参与率、社会认同率,确保依法行政宣传出成效。

(四)加强学习,注重实效。通过定期开展执法理论教育、业务培训、观摩学习、典型示范等形式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梳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五)各县(区)局要把气象执法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来,参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执法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考核办法,做好执法监管工作,提高执法能力。

 

宿迁市气象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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