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宿迁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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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状态:有效

宿迁市气象局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气象部门特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气象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呈现特点

1.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上半年我局充分利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96121天气服务热线、“宿迁气象”政务微博、 “气象宿迁”微信等公共媒体,着力建设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努力为社会各界获取信息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通过“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52%),发布政务微博3000余条,图文形式的政务微信337条。

2.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服务

截至6月底,累计发布预警信号39次,制作发布决策服务材料6期,重要天气报告14期,火险气象预报1期,节假日天气展望4期,周、旬、月、季报52期,空气质量日报、周报161期,春耕春播、夏收夏种、农业气象旬、月报等农业气象服务材料35期,开展特色气象服务1.15万人次。

3. 围绕年度工作方案,履行气象社会管理职责

通过印发《宿迁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系统梳理安全生产职责任务。确定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全覆盖、一般场所双随机的检查方案。通过4-5月集中检查,对全市50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全覆盖防雷监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02份。所有检查结果均实现网上公示。制定《宿迁市气象局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书》服务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强与应急、水利、环保、农业、旅游等各部门的合作交流,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通过“五联合”即远程会商和应急响应联合开展、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联合创建、科普知识联合宣传、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联合发布、科研项目联合攻关,进一步深化合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公开。

4.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3月22日,局长葛余同带领气象台、气象装备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走进市广电总台“政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气象相关话题,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倾听民众声音。5月13日,副局长傅云燕同志参加“1+X”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就大家关心的2019年的汛期天气进行了解读。

三、经验做法

1.加强网站建设。上半年我局积极完成市气象局政府网站在国家级气象网站集约化平台的集中部署,构建网站统一的发布平台、互动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

2.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

3.积极宣传贯彻新《条例》。4月15日新《条例》发布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滚动大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新《条例》开展了系列宣传,从5月9日到6月22日,每天早晚为广大市民推送“天气预报+条例”公益短信,有力提升了新《条例》的知晓率。

4.新《条例》发布后,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的相关信息,重新调整修订了《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现的新情况及认识看法

1.根据新《条例》规定,本部门应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公开。

2.建立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机制,本部门可以将多个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以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本部门应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多类信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了解和掌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程度,提升行政透明和公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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