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政策文件发布机构:宿迁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2020年4月26日文号:宿气发〔2020〕17号
效用状态:有效

宿迁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法治宿迁示范创建实施办法》(宿委法〔2020〕1号)文件要求,助力法治宿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好2020年法治宿迁示范创建工作,现将宿迁市气象局2020年法治工作要点公布如下,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执行。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确立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年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考试。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形成

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需进行风险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进行重点评估。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行政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提高执法质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需持证上岗,明确法制审核人员。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制度,完成所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规范及备案工作。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检查执法档案文书制作。

四、行政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活动。

五、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全面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创新社会普法教育实践,以气象科普馆为载体,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定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推进“以案释法”工作,促进依法治理实践,推动法治氛围形成。

 

 

宿迁市气象局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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