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6 02:50

(2015年3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气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qx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49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9240,电子邮箱:sqsqxj@163.com)。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3〕213号)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长期工作来抓,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不断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并办公,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201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指定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依可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不断健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和安全。 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认真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拓展公开渠道

我局不断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使得政府信息的发布更加快捷、高效。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气象工作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部门动态通过网络、报纸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公布,保障了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可信度。积极协调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补漏和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内容和格式进行公开发布,在全局内部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2014年11月份,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我局对2010年以来生成的主动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集中梳理,编制并公布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及时向市档案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我局相关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我局政府信息。

(四)明确目标管理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各处室、各单位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局办公室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  2014年,我局通过“网上宿迁”综合应用管理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6条。同时还通过各类媒体、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各类天气预警信号29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24次,发送天气公报40期,雨情专报5期、天气周旬月报96期,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农业病虫害预报等农气材料59期,进行田间技术指导4次,另外全年被各级媒体采用新闻稿件百余篇,对宣传宿迁气象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客观反映了气象工作的整体情况。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尤其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遇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市气象台密切监视雷达、云图等气象资料,提前滚动提供专题气象决策和公众服务材料,并根据预警发布规定及时发布相关天气警报,及时通过短信、电子屏、大喇叭、网站、微博、电视天气预报、9612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天气演变情况增加服务次数,通知政府和广大市民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并提醒政府和群众做好防范。在春耕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期间,我局还制作专题材料、重要天气信息、病虫害防治专题、农业气象周报、旬报、月报,努力让老百姓在第一时间全方位了解天气信息,合理安排农事活动,做到气象信息紧贴群众需求。今年通过政务微博发送信息2060条,政务微信发送信息411条。

2.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2)公共查阅点:市图书馆、档案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3)新闻发布会:气象台。(4)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14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我局2014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不予公开方面

我局2014年度不予公开的信息23条。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我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今年的热点舆情主要集中在汛期的天气变化上,特别是今年6-7月的宿迁地区降水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导致在田作物发生不同程度的干旱危害,通过“鼎鼎有民”、“宿迁12345”论坛,电话以及微博微信来询问雨情以及要求人工增雨的信息每天平均3-4条,最多的一天达到8条。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方面,安排气象台全体职工以及办公室舆情监控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回复舆情信息;另一方面,积极筹备,于7月12日、7月18日和7月24日分别进行了人工增雨作业,发射人工增雨弹41枚,使旱情得到有效缓解。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2007年以来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二是对新形成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速度较慢;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将做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逐步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调整充实宿迁气象局门户网站的内容和栏目,整合信息资源,拓展网上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量和实效性;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监管。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开成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附件: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