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04:51

2019220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气象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49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9240,电子邮箱:sqsqxj@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由于人员变动,市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和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给信息公开工作提要求、定目标、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起到服务气象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作用。

局办公室承担了政务信息采集、上报及政务信息源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主持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并确定了办公室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保证政务信息报送的经常性、连续性和均衡性。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制度健全和完善情况

我局已印发《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宿迁市气象局政策解读制度》、《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审查签发制度》、《宿迁市气象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宿迁市气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2018年我局又制定了《宿迁市气象局新媒体管理办法》,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督促检查情况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时登录平台,截止2018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2018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等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开展专题培训1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相关部署会3次,要求小组成员都应知应会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相关政策,要求有的放矢,规范公开,不出差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充分利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宿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96121天气服务热线、“宿迁气象”政务微博、 “气象宿迁”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着力建设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努力为社会各界获取信息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

全年共通过“网上宿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不予公开15条,政务微博公开7300条,政务微信公开498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182条。

2018年通过各类媒体、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各类天气预报预警356条,受众857.8万人次,接受媒体采访7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3次。发布决策服务专报11期,重要天气报告66期,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专报24期,周、旬、月、季报104期,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农业气象旬月报等农业气象服务材料77期,进行田间技术指导8次。尤其是春运、节假日、重大天气过程、农业生产关键节点、三台山森林公园活动等气象服务,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公开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气象信息。政务公开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客观反映了气象工作的整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请求。

(三)不予公开情况

全年共产生不予公开信息15条。主要为向上请示类信息。

(四)收费及减免方面

全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办、协办人大提案和政协议案4件,其中,人大《关于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建议由气象局主办,规划、国土部门协办;政协《科学保护气候资源,助力生态大公园建设》提案由市发改委主办,农委、住建、水利、环保等部门协办。通过提案办理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共同寻求解决办法,争取各方面支持,促进气象部门与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引导政府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气象工作。办理复文均及时通过门户网站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三、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41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56号)、《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1861号)等3份文件,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公开、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扶贫帮困信息公开工作。

(一)助力城市防汛度汛。全年汛期降水频次多、雨量大,在6.28雷暴大风,7.57.8大暴雨,7.26强对流及7月下旬至8月中旬的四个台风影响过程中,我局加强值班值守力量,提前24小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重要天气报告》;天气过程临近时,通过微信、QQ、电话叫应等方式向决策群组发布预报预警信息;降雨期间逐小时滚动报告雨量、风速等实况信息及下一步天气变化形势。6-8月发布各类预警短信117次,受众302万人次,微信群组服务信息291次,全市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4次。

(二)做好基层防灾减灾。年初制定《宿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方案》,与市应急办、编办加强沟通交流,向分管副市长光华、常务副市长沈海斌和市长王昊先后6次专题汇报,12月初市局、泗阳、泗洪、宿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经编办批复成立。全力推进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工作,8月,下发《宿迁市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实施细则》;与民政部门合作,将气象灾害预警传播配置标准融入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中,建立联络人制度,并联合地震局共同组建评审组对部分社区开展创建评估。10月,委托国家统计局宿迁调查队对全市24个乡镇(街道)、74个建制村(社区)及266家农户开展摸底调查,就基层气象预警传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政协提案。

(三)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制定《宿迁市防雷装置检测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企业“红黑名单”,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精简审批事项,通过与信用办数据共享,取消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信用证明环节。深化“一张网”建设,完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制定,四大类11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在网上进行全流程运作,实现“一次不跑、事情办好”。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理时限压缩至两个工作日,办理材料数目由原来的8项分别缩减为4项(设计审核)、5项(竣工验收),优化固化办理流程。

(四)扎实做好防雷安全监管。将原防雷中心更名为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进一步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意见》等文件,动态更新完善防雷重点单位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2018年,全市开展双随机检查97次,覆盖率26.7%;联合教育局、卫计委抽查13家学校、5家医院,发现“防雷年检制度落实不到位、避雷带断裂”等问题9处,及时发布检查通报责令整改;全面梳理在宿迁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服务企业,对全市7家防雷检测中介公司进行检查,并与双随机检查结合记录企业信用情况。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开展气象科普知识、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法治建设宣传活动。突出学校、医院、农村等重点区域人群,利用微博、微信、展板、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增强科普宣传实效。

(五)精准扶贫展示行业特色。与宿豫区关庙镇董墩村结成帮扶对子,根据村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建设高炮项目对外出租、“入股+分红”投资农机厂等措施,增加村集体创收渠道;协调税务、邮政、交通等各方力量,探索构建“农户香米种植合作社+生产车间+‘邮乐网’电商线上销售+线下帮扶单位助销”的帮扶模式,建立300亩香米标准化生产基地。发挥行业优势,将全村125户农户纳入气象服务对象,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帮助村民防御灾害性天气。通过努力,董墩村集体收入已实现18万脱贫目标,全村80%贫困户顺利脱贫。

四、工作亮点

1.开展部门合作加强生态气象信息公开。与农委合作,在14日暴雪,6月上旬和10月下旬干旱,春耕春播、秋收秋种等重要农时,开展联合会商,提前发布预报服务专报,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气候形势预测及农事建议。提前通过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双微平台发布人工增雨作业公告,115-6日在全市范围成功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旱情。与环保合作,在1月中下旬、11月下旬出现的连续雾、霾天气过程中,超前研判天气形势,滚动发布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7次、大雾预警18次,相关预报预警信息63条,受众932万人次。与旅游、交通部门合作,将在景区、桥面新增气象观测站及显示屏,拓展专业气象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让更多的人关注并了解气象。

2.气象直通服务助力精准扶贫信息公开。11月,与市扶贫办联合发文,将全市188个省定经济薄弱村村组干部纳入气象服务对象,结合村居特色农业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发送有针对性、专业化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农事建议及涉农政策宣传,并通过村组干部向全村村民广泛传播、宣传;重大天气过程来临前加强对建档立卡户的气象信息传播,减少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损失。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继续按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相关咨询的答复,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让权力彻底在阳光下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切实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解读,增进公众对气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宿迁市气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0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2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3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9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750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务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