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气象系统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0:06


宿迁市气象系统201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122日)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气象局(http://js.cma.gov.cn/dsjwz/sqs/)、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49号,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59240,电子邮箱:sqsq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全市气象系统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气象部门特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气象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要求、定目标,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起到服务气象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的作用。

2.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宿迁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宿迁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等工作制度,印发了《宿迁市气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

3.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96121天气服务热线、“宿迁气象”政务微博、 “宿迁气象”微信等公共媒体,着力建设信息公开的主阵地,努力为社会各界获取信息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平台。

4.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点推进标准化建设、招投标信息、防雷安全生产检查、预警信息的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一)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自新《条例》发布后,市局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5月2日又专题组织机关处室人员开展新《条例》学习会。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滚动大屏、手机短信等方式,对新《条例》开展系列宣传。充分挖掘气象资源,5月9日至6月22日,每天早晚为广大市民推送“天气预报+条例”公益短信,有力提升了新《条例》的知晓率。

各县局也分别参加属地组织的学习培训,并在全局开展对新《条例》的贯彻学习。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气象系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76条,其中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39,市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37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0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31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38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72条。不予公开信息17条,其中县局5条,市局12条,内容均为过程性信息和内部事务信息。

2019年,本系统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全市气象系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即市局收到1条自然人申请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内容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信息,已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告知。各县局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1.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公开

2019年我市天气复杂,冬季市区雪日达17天,突破1981年以来雪日极值,汛期春夏季强对流、暴雨、冰雹等重大天气过程5次。全市气象系统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求解最大提前量报送《重要天气报告》,过程来临时严密监视数据变化,逐小时发布精细到片区的天气实况及短临预报信息,通过微信、QQ群、网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多频次发布,重大信息电话叫应,提请政府及相关部门注意防御。全年启动4次应急响应,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2次应急响应。针对春夏和秋季的明显旱情,联合农业农村局共同报送服务专报5份,旱情信息8条,并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影作业5次。

2019年市局通过各类媒体、报纸、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各类天气预报预警1620次,受众2398.7万人次,接受媒体采访43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3次。发布决策服务专报37期,重要天气报告42期,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专报24期,周、旬、月、季报104期,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春耕春播、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农业气象旬月报等农业气象服务材料77期。尤其是春运、节假日、重大天气过程、农业生产关键节点、三台山森林公园活动、绿洽会等气象服务,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公开社会群众普遍关心的气象信息。政务公开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客观反映了气象工作的整体情况。


2.安全信息公开

通过印发《宿迁市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系统梳理安全生产职责任务。确定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全覆盖、一般场所双随机的检查方案。通过4-5月集中检查,对全市50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全覆盖防雷监管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02份。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形成闭环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建立完善检查档案。同时,对中介公司加强监管,要求各企业定期上报检测报告,由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对检测报告出具评价意见,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进行信用评级,梳理“红黑名单”。所有检查结果均实现网上公开。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进一步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强化协同办理。积极参与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的绝大指标均为全省最优。依托江苏省防雷安全监管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防雷检测、气球施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时公开行政许可、专项检查等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4.回应社会关切,政策解读信息公开

2月2日,市局召开2019年宿迁春节天气趋势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葛余同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对2019年春节期间天气趋势做了分析。3月22日,局长葛余同带领气象台、气象装备中心、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走进市广电总台“政行风热线”直播间,就气象相关话题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倾听民众声音。5月13日,副局长傅云燕同志参加“1+X”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就大家关心的2019年汛期天气进行了解读。12月31日,局长葛余同接受媒体采访,解读发布了2020年元旦天气情况及2019年重大气候事件。

5.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信息公开

2019年,市局收到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件,协办1件,如期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并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

2019年积极完成市级气象部门政府网站在国家级气象网站集约化平台的集中部署,构建网站统一的发布平台、互动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不断加强新媒体建设,提升双微影响力。政务微博、微信图文制作内容多元化,突出天气重点,增加天气实况图表和详细数据,增加气象科普、气象与生活以及社会热点等内容,增加内容趣味性与互动性,让天气预报更接地气。及时回复粉丝评论,增强粉丝互动频率。沭阳县气象局在办公楼专门设立气象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以宣传牌和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方便民众及时获取信息。


(六)监督保障

一是年初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年底可以优先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二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宿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督查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三是按照第三方评估结果及时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市气象系统:泗阳县局制发并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市局办理行政许可4项,沭阳县局1项,泗洪县局2项;市局办理行政处罚1项;政府集中采购市局6项,其余为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

0

1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6

10736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2019年,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经过自查自纠,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方面。个别县局在公开内容上仍需进一步加强,未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有些处室没有能够按照职能要求准确及时报送需要公开的内容。在公文流转时仍存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文件公开属性定性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将已梳理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方面。办理事项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县局仍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的工作制度。今后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需要规范申请接收、规范申请办理和规范申请答复,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办理每一件申请信息。

3.政策解读方面。政策解读的形式仍然比较单一,内容不够生动。今后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和气象科普知识。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解读,增进公众对气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