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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发文规范升放气球管理

发布日期:2023-01-05 12:40    

近日,《宿迁市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印发,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升放气球活动管理,保障了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共三十条,分别明确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活动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升放气球活动资质管理及相关要求、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第五至七条规定了地方政府和公安、城管、应急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要求“建立升放气球管理、执法等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跨部门检查、加强联合监管”,全面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第十八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的,应当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充灌,严禁使用氢气作为充灌气体”,从源头上消除了氢气爆炸等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还结合宿迁市暂停升放气球活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对升放气球的资质申请和变更、安全要求、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提高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宿迁市气象局还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开展了相关政策解读,并计划面向升放气球企业开展宣传讲解,推动有关企业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活动,促进我市升放气球市场健康、有序、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