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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

发布日期:2020-03-27 14:25    


    记者26日从宿迁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窗口运行效率,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宿迁市已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

近年来,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线上“网上办、不见面”,线下“一窗办、一次办”逐渐成为审批服务的新标准。自去年以来,宿迁市在市、县两级全面组建行政审批局,初步搭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架构,“线上联网、线下联动”工作显得更加必要。3月9日,该市印发实施《宿迁市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明确市级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46个政府部门和5个公用服务单位全部确定其首席代表,共51名。

据悉,首席代表肩负外部审批和内部协调职责,负责本部门(单位)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流转、审核验收、组织协调、预先指导、代办帮办等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预约制、按时办结制等审批服务相关制度,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首席代表应是本部门行政审批处室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本部门具备执法资格的行政工作人员,受部门(单位)委派全权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原则上应常驻政务服务大厅,负责窗口日常管理。首席代表将进行双重管理,在本部门(单位)和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双重管理下开展工作。

宿迁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推行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后,将有利于企业群众办事咨询,既方便部门(单位)之间协调沟通,也方便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及时了解和反馈审批情况。同时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首席代表获得部门(单位)充分授权后,能够及时通过线上或线下出具审批结果;不能当场办结的,也有责任沟通协调,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还有利于规范审批行为,对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工作进行日常跟踪督查,有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效能低下等行为的,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