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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发布日期:2022-12-09 09:58    

日前,经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正式公布,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5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59个,宿迁市榜上有名,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省内无锡市、溧阳市也获此殊荣。

城市示范,法治先行,以民为本,创新服务。宿迁法治政府建设历经长期耕耘,筚路蓝缕、披荆斩棘,尤其在近年来更加速奔跑,不断深化改革、破障闯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力建设人民更加满意法治政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联合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举办全省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联合市委宣传部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各类法治建设培训班20余场次,培训人员4000余人次。制定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意见,抓紧抓牢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系统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等,2020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20余次。

二是全面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立足“十四五”、着眼现代化,高质量编制《法治宿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推进实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一体建设,制定出台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与省司法厅签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并争取省厅出台《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 打造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坚持高位统筹,市委、市政府分别成立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党政齐抓、统筹联动,构建形成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0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累计开展22次专题学法和研究法治工作,先后7次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有力推动了法治宿迁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聚焦聚力关键重点,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新效能。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宿迁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建立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设立21个基层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了市、县、乡三级“671”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综合执法监管体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覆盖率达100%。创新开设《法治宿迁进行时》《万家学法》电视栏目,并依托微博微信等新媒介刊登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法治咨询。成立普法志愿服务团,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50余场次,“七五”普法工作获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新常态。建立法治巡察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制定《宿迁市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制度(试行)》,推动市域法治建设与政治巡察深度融合。按照“负责、专业、回避”原则,定期成立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组,先后对全市110家单位进行法治建设专项巡察,相关做法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充分肯定,获评“20182020年度全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制定《宿迁市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建设事项清单》,探索政府治理带动社会治理新模式,引导公民、法人和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参与行政立法、司法监督等各项法治工作,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不断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