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1 11:09

服务与社会管理处(法规处、防雷减灾办公室)

1.负责全市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和气象法制建设工作,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气象活动,查处违法事件;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负责地方气象法规、规章的草拟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定、审查、备案工作;

3.负责制定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气象服务和防雷减灾、人工影响天气以及科学普及等管理;

5.组织气象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气象信息、新闻发布的管理,承担对重要或涉密气象资料的审查;

6.负责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资格、资质管理;

7.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