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1 11:09

人事处(监审处、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1.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干部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人才培养、选拔及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劳动工资、考核奖惩、职称评聘、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自聘人员管理等工作;

5.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

6.承担市局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协调与有关单位的结对挂钩联系工作;

7.指导市局机关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工作;

8.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