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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气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13:30    

在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持续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工作,现将苏州市气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组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通过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主题教育读书班的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解读,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2.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气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完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各处室互相联系、相互协调的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工作有效运转;切实履行局长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年度气象法治工作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形成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日常考评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机关行政作风效能建设和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印发《苏州市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组织保障,为气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安排执法专项经费,调整增强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建立以气象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专业法律律师顾问团队为辅的法律法治支撑机构体系。

3.严格领导带队督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领导带队安全检查制度,带队赴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等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四合一”“双随机等情况检查督查,现场开展以案释法等普法宣讲,切实传导压力。汛期前局领导带队对各市(区)局进行检查,重点督查下辖各单位气象业务稳定运行情况、信息发布系统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管理和气象行政执法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4.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局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在实施行政检查时面向在苏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机构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开展防雷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新安全生产法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宣讲。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5.强化科学决策,完成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苏州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和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了《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后评估实施方案,成立了立法后评估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办法》的合法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绩效性等六个方面做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进行论证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立法后评估报告》,按时上报市政府。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坚持依法履职,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和确认,建立健全审管联动事项清单,规范政务服务网监督投诉联系方式、完善在线申报方式,更新苏州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清单。

2.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和电子证照改革,大力推广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施放气球资质许可,全面落实气象灾害性质等级确认跨区域全市通办。

3.开展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信用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和《苏州市气象局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分类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依据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分级监管、动态调整的原则,对在苏开展业务的61家防雷检测机构(分支机构不重复统计)和1600余家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实施信用+风险新型监管,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的目标,更好地服务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完成检查重点单位1393家,发现隐患数611项,应整改企业378家,已全部完成整改闭环。

4.优化四合一检查方式,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继续优化防雷安全四合一检查,年初经广泛调研后制定四合一防雷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和结果运用方式,按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分别运用的原则,同步实施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雷电防护重点单位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评价和市局对县局督导检查等四项工作,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在有效降低综合检查频次和出动人员同时,提升对重点单位的检查深度,提高隐患排查效能,同时加强对检测资质单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年的四合一检查中,排查整治雷电防护重点单位隐患(问题)239;立案查处2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防雷检测弄虚作假案,处罚金额13万元,上报省局法规处1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涉嫌不符合乙级资质单位存续条件、涉嫌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及原始记录弄虚作假案(外省市检测项目)。

5.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联合检查。根据年度监管计划,与文广旅、应急管理、水务等部门联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全年共完成检查任务51家,开具整改意见书11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闭环。继续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多人获安委办表扬。

6.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年内发布各类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53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重要天气报告”“专题气象服务等各类服务材料33期。汛期期间市县启动4次全网发布,根据雨情实况、气象预警信号等情况,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经综合研判后三次启动全市防汛级应急响应。加强与市安委会、太湖海事等的沟通服务,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和大气重污染预警工作;继续做好森林火险、太湖蓝藻、轨道交通预警服务工作。利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新一代显示屏、气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传播公众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7.全面推进气象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强政(局)务公开力度,认真履行气象信息公开职责。上半年中国苏州网主动公开信息9件,局OA系统的气象新闻462条,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网上渠道的来信回复工作;安排专人对中国苏州门户网站和寒山闻钟论坛相关内容等网上信访渠道的全时段监控,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群众咨询。未发生群众质疑、投诉等问题。

8.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苏州市气象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气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的信息公开、裁量权控制、责任机制和风险防控制度。选取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风险较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情况等,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门户网站、市气象局门户网站、诚信苏州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载体进行定期公告。落实新行政处罚法要求,开展市县联合一体化执法试点,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常年聘用两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涉及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的,听取专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向中国气象局报送雷电防护管理类处罚优秀案例1篇。

9.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分管领导申领市级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证,法规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市局设置苏州市气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分设2个大队。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市气象部门现有持证执法人员71名。3人参加中国气象局组织的气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全部通过。加强《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10.大力开展气象法治宣传。根据《苏州市气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充分利用气象科普馆、气象多媒体信息屏、微信微博等手段,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气象法治宣传深入到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等,营造了浓厚的气象法治宣传氛围,为气象部门高质量发展和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对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要求,做好材料梳理和总结上报并通过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思路

尽管我局在气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法治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快速传播能力还需继续提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的程度还不够高等。下一阶段,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落实国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一规划两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气象法治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

2.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继续建设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经费、设施、人员等保障建设,继续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设。

3.增强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细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将在现有发布手段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确保突发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权威传播。

4.加强气象法治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气象科普讲师团,以及气象显示屏、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扩大气象法律法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