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气象局:
根据《江苏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郑加伦和李由调任的批复》(苏气人函〔2023〕46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李由同志任泰州市高港区气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泰州市气象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