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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2日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2018年度无锡市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018年度无锡市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气象安全发展理念,推进气象依法行政,着重强化检查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我市气象部门实际,现制定2018年度无锡市气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做好重点普查和专项督查

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执法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年度执法工作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和随机抽查等常规工作,年底上报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要求,以及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统筹安排做好专项督查,及时调整修订计划内容的执行时间,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加大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集中精力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既保证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完成,又确保省局和各级政府布置的阶段任务得到落实。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坚决杜绝“零处罚”等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现象,做到检查到位、建议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

二、组织开展防雷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持续推进防雷安全综合治理

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真正把防雷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在执法检查中要督促防雷重点单位落实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省局防雷安全监管平台及中国局防雷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运用,进一步落实防雷安全单位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安全生产思想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持续完善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防雷重点单位监管,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完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对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将国家防雷安全法规及相关文件、通知、整改意见等,按照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方式送达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或重点问题,要逐一查实,研究解决。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主要内容有:防雷重点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防雷安全工作的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制度、应急预案、防雷装置检测及整改、技术规范标准的使用、档案管理等情况,防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和服务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将国家防雷安全法规及相关文件、通知、整改意见等,按照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方式送达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或重点问题,要逐一查实,研究解决。

三、组织开展施放气球安全执法检查

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在检查中要督促施放气球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加强升空气球施放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做好升空气球施放管理工作。结合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关取消施放气球人员资格证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检查、指导,组织施放气球单位主要负责人守法座谈。抓住施放气球安全的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危险品运输、充放气操作、现场值守、施放环境等,对于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对施放气球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对于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整改,拒绝整改的要一查到底,保证安全生产。

四、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

要加快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增强查处威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可以与安监、消防、文物等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可以聘请各相关专业如防雷、安监、法律等专家参加,以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执法的力度。对气象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不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拒检、拒查,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各部门应将年度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情况,编写检查报告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市县两级气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完整、规范的执法检查规章制度。加强对气象执法检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到执法检查有计划、有记录、有案卷、有总结。实施执法检查的主体应当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被检查单位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检查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在检查过程中应当程序合法、方式得当,不得以执法检查名义干扰相对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得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守相对人隐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案卷管理制度,及时建档,一案一卷。无论对被检查单位采取何种处理,均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在《气象行政检查情况表》中记录清楚;有重大行政处罚需集体决定;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六、有序推进气象部门信用管理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以“双公示”为突破口,建立完善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诚信评价管理、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等一系列制度。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推进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三单”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做好气象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要落实信用信息汇交办法,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定期梳理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并抄送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向政府信用平台推送守信和失信信息。要根据违法违规失信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监管措施,通过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守信者实行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失信处罚等惩戒措施,不断降低安全生产管理和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七、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和层级执法监督作用

认真核查群众举报事项。对群众举报实行一案一核查、一案一答复,落实责任,闭环管理。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对社会公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气象主管机构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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