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8日 | 文号: | |
效用状态:有效 |
锡气发〔2020〕24号无锡市气象局 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施放氢气球的通告
无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充灌施放气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对施放气球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施放氢气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庆典、广告、宣传等活动中禁止施放使用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为充填介质的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施放气球必须使用氦气等惰性气体充灌。
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严格施放气球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违反本通告要求,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置。
[盖章]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市(县)气象局,各市(县)、区城管局,各市(县)、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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