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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印发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10-09 12:00    


924日,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服务国家、服务人民,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意见》提出了未来五年江苏气象事业发展主要目标,同时提出2035年气象事业发展愿景。到2025年,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科技贡献、人才支撑和政策保障水平等全面走在全国前列。

《意见》要求,要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履行好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要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评估。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推广天气指数保险等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加强气象等科普场馆建设。要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实现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性和精准度。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要强化民生保障气象服务,建立精准推送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业务,丰富产品种类,创新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拓宽发布渠道,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影响力、满意度。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气象保障行动

《意见》要求,要聚焦美丽江苏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的生态气象监测和风险预警、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等,加强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要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水平,将气象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纳入到全省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延长天气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时效。要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将气象观测纳入农业“三园三区”建设体系,构建完善农业气象观测试验站网。加强能源电力气象保障。提高美丽宜居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

《意见》强调,要发展现代气象业务,要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填补湖面、海面和低空垂直探测盲区,建设中小尺度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着力提高龙卷、冰雹、大风、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强化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业务,提升预警准确率,延长预警时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提高气象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强化气象探测设施维护,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制定完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保障探测设施和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长期稳定性。利用多方设施,提升观测业务整体效益。

《意见》要求,要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国气象局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南京气象科技创新研究院合作协议》,研究院要加强气象关键技术攻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多尺度数值预报模式,全面支撑气象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发展。加快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提高气象数据处理和共享能力。《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江苏气象科技区位优势,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等行业与气象部门科技发展的协同协作。要加快培养高水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基层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省“双创计划”“333工程”等人才工程和各地人才培养项目。到2025年,实现重点领域的气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双倍增”。

《意见》同时对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加强气象法规标准建设、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与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切实增强气象治理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定位,研究制定《江苏省“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发展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稳定的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和扶持机制。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的合作,更好发挥部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

省政府还将召开全省气象工作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进行全面组织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