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的通知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废止《扬州市防雷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扬气发【2016】29号)文件,特此通告。
附:清理审核表
扬州市气象局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