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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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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保障 依法履行职责 ——解读《中国气象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有关规定(试行)》

 

近日,为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排除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办理的干预,保障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中国气象局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简称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中国气象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有关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党员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各级气象部门重大事项承办人员遇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时应如实记录报告。

  《规定》的制定背景是什么?特点是什么?在贯彻落实上有哪些难点?记者采访了中国气象局直属机关纪委负责人,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深度剖析。

  为什么要制定《规定》?

  ——落实中央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监督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下级有关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法执纪活动以及各类公共管理活动行为,规定了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此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就此问题有相应要求。中央一系列要求和部署,让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规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为《规定》出台提供了依据。

  驻部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派驻监督的一项内容,要求中国气象局党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

  中国气象局党组历来重视制度建设,始终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中。在党中央明确提出制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后,局党组便将其作为气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加以部署、推进,今年更是将此项工作列为党组年度重点任务。经过调研、起草和多轮多层面的研讨与征求意见后,今年9月与驻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印发《规定》,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推进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堵住风险漏洞。这是气象部门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强化气象部门民主监督的积极尝试。

  《规定》有哪些特点?

  ——坚持问题导向,体现部门特点,注重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规定》在制定上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在对重大事项的界定上,既充分考虑了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又结合气象部门实际进行了延伸和扩充,如将“干部选拔任用”拓展为“选人用人进人”;对项目的界定中,不仅包括基建项目,还包括科研、业务项目,实现所涉及到的项目管理范围全覆盖等。

  针对气象部门各单位之间的业务存在交叉性的特点,《规定》明确各级气象部门重大事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应当有一定的判断力,注意区分工作要求、工作建议、业务指导、政务公开、合法咨询同违反有关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行为的区别,避免将领导干部正常的工作指导与关心“歪曲化”。

  《规定》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和完整性,既明确了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承办人员的行为规范,又划出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的具体情形;既提出了重大事项承办人员应如实记录报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要求,又提供了记录报告的具体流程;既有对如实记录报告行为的保护条款,又有对不如实记录报告行为的罚则。

  《规定》重在具有可操作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记录报告流程设计上。按照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意见,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原则上应按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流程处理。对此,《规定》提出了“由重大事项承办人员报告给本级纪检机构,再由纪检机构逐级审核上报”的工作流程,既保证程序规范,又达到保密要求,同时通过本级纪检机构的审核把关,也可保证记录报告事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规定》明确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应对是否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进行说明,接受干部群众评议。目前,这项要求已经从今年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始实施。

  落实《规定》有何难度?

  ——点多面广战线长,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气象部门具有垂直管理的体制特性。在工作中垂直管理既有上下贯通、逐级推进、层层把关等优势,便于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也有管理层级多、涉及人员范围广、实施难度大等不利因素。《规定》“一竿子插到底”对全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给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为破除种种难点,使《规定》有效实施并切实发挥作用,气象部门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通过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保证权力运行上下左右有界受控,防止为所欲为、滥权任性;领导干部更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办理工作;对重大事项办理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领导干部,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级气象部门重大事项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遇到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填写《中国气象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表》,并报送本单位纪检机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在气象部门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虽然《规定》在内容上尽可能做到全面,但可能还不够严密、成熟。因此本《规定》自公布起先试行,并在后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

  《规定》的出台,表明中国气象局党组始终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贯穿于气象事业发展中,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严管与厚爱,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把《规定》落细落实,必将有利于强化对气象部门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有利于推动气象干部依法用权、依章办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促进气象事业朝着更好方向发展。

相关链接:http://js.cma.gov.cn/dsjwz/yzs/xxgk_4700/bmxxgkml/bmwj_4710/201912/t20191216_1284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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