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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9日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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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气象局2018年工作要点

 

扬州市气象局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气象部门工作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气象局长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与创新,开启扬州气象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展现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为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民生,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1.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全面提升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发布时效、准确率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落实扬州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气象功能配置标准,制定实施细则与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基层网格化管理,落实“有职责、有设施、有制度、有名库”的“四有”要求。完善智慧气象信息员管理平台运行机制。(牵头单位: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县局、气象台、服务中心、灾防中心)

2.强化气象公众服务。加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做好重大天气预报服务及影响预估,提升灾害性预警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气象服务及时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精细化产品服务,规范公众气象服务产品种类、内容、形式、渠道。做好省运会、省园艺博览会的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预报处;承担单位:各县局、气象台、服务中心、气象学会

3.强化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坚持把气象为农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做好三农专项建设,推广应用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平台。组织制定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气象服务方案。加强人影业务安全管理,推动业务智能化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气象服务”,做实做大专业气象服务,提高经济社会效益,扩大经济规模。(牵头单位: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县局、气象台、探测中心、服务中心)

4.强化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出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发布工作机制。合理调配使用人员,成立信息发布机构,建立完善业务规范,建成省市县一体化预警发布平台并投入业务运行。积极筹措经费,保障系统常态化运行。(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5.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着力发挥“世界气象日”“气象科技活动周”等品牌效应,多方式多层次开展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科普队伍建设,深化与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合作,完善队伍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年内,宝应、仪征、江都和邗江县局各建设完善不低于100的气象科普场馆。(牵头单位: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二、厚植基础,提升气象核心业务能力

6.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全面启动“十三五”工程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启动智慧气象工程项目建设,完成省运会气象保障业务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高邮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进一步落实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中心及扬州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的选址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预报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高邮局、气象台)

7.加强气象综合观测能力。提升台站观测自动化水平,按时序完成高邮风廓线雷达建设任务,完成高邮湖面水上综合观测平台建设工作。做好全市气象观测场标准化建设;启用地市级移动校准维修系统,完善全市区域自动站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装备监控平台。做好市级网络安全管理以及市县两级信息安全评估工作。继续推进气象装备社会化保障工作,落实社会化保障监督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组织全市气象综合业务竞赛,组队参加全省气象综合业务技能竞赛。(牵头单位:预报处、探测中心;承担单位:各县局、气象台)

8.加强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以省运会、省园博会的举办为契机,加快推进观测网络、精细化预报服务、灾害短临预警等业务建设,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短临预报、常规降水温度等要素预报等技术方法研究,切实提高预报预警质量。(牵头单位:预报处、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县局、气象台、探测中心、服务中心)

三、深化改革,提升现代气象治理能力

9.强化气象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制定气象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围绕依法履职、制度建设、公正执法、提升能力和保障机制开展指标考核。开展气象业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在全市气象部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用法宣传。(牵头单位: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10.强化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以职能转变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监管及联合监管为重点的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动态完善防雷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和监管事项清单,完善防雷监管的制度、流程和平台功能应用,做到易燃易爆企业全覆盖。不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深化防雷监管的执法监督和行政指导。(牵头单位: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县局、灾防中心)

11.强化科学管理。完善综合考评体系,有机衔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和省局目标管理所确定的责任主体和考核指标。加强督查督办,保证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做好督查结果的应用。做好门户网站“扬州气象”迁建工作,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内容监管,保障信息安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的公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按照《扬州市气象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不定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办。按照《扬州市气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流程,切实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统筹协调部门上下、部门内外的宣传资源,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做好扬州气象宣传工作。继续落实省政府办公厅151号和省财政厅、省气象局苏财农〔2015〕131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将市县气象经费纳入当地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市政府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各县(市、区)目标考核,落实市政府《2018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四、严实并举,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领导

12.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1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体系,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党务公开和局务公开工作,加强局务公开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完成审计巡察整改工作,年内完成对高邮局、宝应局的巡察和高邮局、宝应局、邗江局的审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牵头单位:监审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完善人才交流机制,制定年度交流培训计划,加大对学科带头人、年轻科技人员的培养力度;以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为载体,提升全市业务科技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建立完善年轻后备干部梯队,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关键岗位,不断优化全市气象部门科级干部结构;切实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培育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前移监督关口,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年内在两个县级气象局建立党组,并按照规定任命领导干部,建立县级气象局党组决策规则以及党组纪检工作制度等。(牵头单位:人事处;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15.深化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气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水准和能力,着力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完成“城乡结对,文明共建”创建任务;依托在“志愿江苏”平台,进一步完善年度常态化志愿服务方案;加强市、县合作,齐心协力推动新一轮省、市文明单位共创。(牵头单位:文明办;承担单位:各内设机构、各县局、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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